[摘要] 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的决策者们多方采取措施,结合“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工作,加强巴马的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工作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的决策者们多方采取措施,结合“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工作,加强巴马的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工作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年初以来,该县环保局已组织编制《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方案》,完成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整县推进竞争评选,以及加快推进2016年龙岩滩项目建设。投资3720万元的那社乡、所略乡、燕洞镇、那桃乡、凤凰乡等5个乡镇14个行政村25个自然屯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已完成财政评审。同时,那桃乡、所略乡、燕洞镇、凤凰乡等已完成征地并开工建设,那社乡除那光屯、六屯、平外屯外,其他村屯用地已落实,预计可在年内开工建设。
环境监测方面,按时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在盘阳河、灵歧河各设置了1个监测断面, 监测两条河流每个月的水质情况。今年上半年已监测6次,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断面水质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要求;每个季度对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一次监测,监测指标61个,监测结果表明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在县财政局大楼顶设置1个空气监测点位,每季度对全县空气中pm10、pm2.5、so2、no2、o3、co共6项环境质量监测指标进行监测,上半年共监测了2次,检测结果表明巴马县上半年空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做好污染源监测,每季度对国控污染源单位巴马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1次监督性监测,上半年监测2次,监测结果标明,上半年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基本达标,没有发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还按时完成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对白马村白马屯、拉高村坡乐屯、坡腾村百门屯3个村屯进行点位布设,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指标情况4个项目共75个因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标明,3个村屯地表水、空气等4个监测项目均符合农村环境质量指标要求。
在环境监管执法方面,巴马已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将全县10个乡镇划分为14个片区,设立3个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4人,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严把排污许可证审批关、发证关,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材料不全、数据与现状不符的,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补齐相关材料后才发证;对存在重大环境隐患、长期信访投诉及污染治理工程不达标的企业,暂缓发证;对未执行“三同时”项目的企业,国家严禁建设的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企业不予发证。上半年,共对巴马正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认真审核换发。还出动监察人员120余人次,对全县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及矿山开采企业等行业开展集中整治,排查各类企业30余家次,限期整改6家,立案3起,查处1起,其余两起在查处当中。实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智能化监控,全县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全面实现三级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7%以上。加大环保信访案件的查处整改力度,及时办理人大、政协关于环境保护议案、提案3件,受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17件,基本做到了事事有处理、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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