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集中缴费期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逾期缴费,参保城乡居民会面临待遇等待期,影响相关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史小辉)8月31日,南宁市召开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布置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集中缴费期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缴费,参保城乡居民会面临待遇等待期,影响相关待遇的正常享受。
会议指出,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制度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涉及全市近600万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参保缴费是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中最关键、最基础的环节,对于缴费时限和缴费方式发生的新变化,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保障群众及时参保、享受待遇。
会议通报了全市城乡居民整合及2017年度扩面征缴工作情况。通报显示,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已经顺利完成,15个县区(开发区)在8月底前全部启动实施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部上线运行全市统一的社保信息管理系统。从此,南宁市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可在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时结算,并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同城同待遇”,真正享受到城乡一体化、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共有584.5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中城镇居民63.39万人,农村居民521.17万人),参保率达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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