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公示2017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及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拟命名名单。我市南丹县成功入围国家园林县城拟命名名单,成为广西4个入围拟命名县城之一。
南丹讯 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公示2017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及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拟命名名单。我市南丹县成功入围国家园林县城拟命名名单,成为广西4个入围拟命名县城之一。
据悉,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既是国内目前最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也是对一个城市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检验。
近年来,南丹县围绕国家园林县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创建合力,举全县之力推进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国家生态园林县城。落实资金8800万元,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大力推广、河道栏杆、道路花架、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园林设施建设,建成公园绿地面积89.43公顷,实现绿化覆盖面积329.16公顷,绿化覆盖率42.20%;加强古树名木普查保护,完成421株古树、41株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促进园林绿化苗圃建设,建成区共有各类花卉苗木生产基地13处;不断完善庭院绿地建设,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为96.82%;不断提高城区道路绿化水平,完成96.94%的道路绿化普及率、65.09%的林荫路推广率。经过努力,该县实现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65天,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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