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南宁市住房局提醒:购房查五证签合同宜慎重等4点内容-pg电子直营网

乐居  2018-01-03 09:23

12月29日,南宁市与管理局网站发布温馨提示称:‍为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效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保障广大人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购房人防范购房风险。现提示如下:

  一、查看“”要仔细。人购买商品房时,应查看《》(或《备案证明》)、《资质证书》、《》、《》、《》。在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时,应重点核实项目内容:一是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属于核准销售的楼栋范围以内;二是确认售房公司是否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上的公司一致,如果不一致,则需要查看相关的售房委托书。相关商品房预售信息可登录南宁市和管理局政务网(//www.nnfcj.gov.cn/),或通过销售现场的《南宁市商品房销售公示平台》进行查看。

  二、签定合同宜慎重。人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后再与售房公司签定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不要支付购房定(订)金等相关费用。对于售房公司的宣传和承诺,如在合同中没有体现的,应与其协商列入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

  三、交付房款需留意。为了保证商品房专款用于商品房项目建设,商品房预售款应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的监管银行及有关信息已在《》上注明,中对此亦有专门条款作出约定。在交付款时,应确认购房款转入账户与专用账户一致,如果账户信息不一致的,应予以拒绝并要求售房人予以更正。

  四、违规销售应举报。人在购买商品房时,发现商品房项目在销售时有以下违法违规情形的,请及时举报:

  1、未取得《》或《备案证明》进行商品房销售;;除经备案的商品房预售价格外,另行收取咨询费、代理费、团购费、会员费、指标费、差价费等任何费用的,请向市住房局举报(电话:5657829、4856322)。

  2、未将销售的商品房明码标价;加价销售;或所签合同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不一致的,请向市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

  3、商品房项目广告虚假,违法,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格式合同违法的,请向市工商局举报(电话:)。

  4、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请向市国税局举报(电话:12366)。

  5、精 装修不符合《南宁市全装修分级指南》标准的,请向市城乡建委举报(电话:5521549)。

标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pg电子直营网的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
  • 恒大为什么不卖资产?未来房地产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 千万资产家庭211万户,有钱人的主要资产就是房子吗?
  • 王健林让出万达核心资产控制权,万达瘦身后的新策略是什么?
  • 中国有208万户千万资产家庭,房产对家庭财富的影响是什么?
  • 公租房摇号怎么摇?公租房摇号的含义是什么?
新闻聚合
‖ ‖ ‖ ‖
bd   
c  qt
 fjsw
 gn  
    x
 h  z
‖ ‖ ‖ ‖ ‖
pg电子直营网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pg电子直营网的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