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违规企业将被公开曝光……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日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市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职工权益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重申将加快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并专项整治拒绝公积金贷款行为,规范我市的秩序。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为维护职工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秩序,对于住房公积金申请和使用问题,《通知》提出,一、要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市和受托银行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不断简化手续,持续提升服务水平,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二要严格委贷业务考核,市和受托银行在委托贷款协议中要明确约定职责分工和办理时限。受托银行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受理职工住房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考核,对不履行委贷协议约定事项的,应扣减贷款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此外,《通知》还要求提高抵押登记效率,为住房抵押登记开辟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另外,为了方便职工办理手续,还将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职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违规房企和要整改
在楼市销售方面,《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销售行为的管理,首次要求房企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书面承诺,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
《通知》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秩序监管,要求在申请办理《》时,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不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书面承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为此,《通知》还提出,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管理局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根据部门职权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和销售机构,要责令整改。
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对于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通知》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系统;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政府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和销售机构拒绝住房问题。
另外,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管理局也将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销售机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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